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周口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周口人事考试网),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人员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8月17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8月17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 8 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于2022年8月18日12:00前到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在周口市中心城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满分为100分。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智能ABC、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技能考试前,由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件。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审查的时间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发布递补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和周口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自觉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六)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94-815610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
1.周口市检察机关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xls
2.周口市检察机关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