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不低于41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7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南侧100米二楼康复组联科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联系人:何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0875—3037513,13987557101,19387983871。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残联办公室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保山市残联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