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卫生所)
1.履行学校卫生科医师岗位职责;
2.完成科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居住证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内科或全科医师,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至少3年。有全科医师资质者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学校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较强的
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1-61655210
邮箱:shenliangyan@shiep.edu.cn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电子版发至招聘部门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考核:由招聘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4.考察:由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心理健康情况和工作能力等。
5.审核:部门考核、考察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