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目前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47个,其中本科专业38个。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含辅导员)90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为学校选拔高素质专任教师。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实施。学校成立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科研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专业和招聘计划
具体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关相近;
5.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并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提供海外学习经历证明);
6.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
8.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见附件1“备注”栏中的“报名地点”。
3.报名要求: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2.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填报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员具备报考专业“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比例设定为5:1,达不到要求比例的,根据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计划递减直至取消。经学校研究,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及时进行公布、调整(学院内部相关相近专业调整),已报名核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择申报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5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4.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当天,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和拟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
1.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两项同时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按规定组织实施。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或“实践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辅导员岗采取“实践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当天,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人数与拟招聘计划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报考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其“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成绩均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有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当天在全部考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3.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工作具体由学校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时,按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三项成绩均并列,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顺次递补。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入职查询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或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合格后未按时到岗工作出现空岗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录取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工作时间政策咨询电话:
0371-68229993(学校人事处)
工作时间纪检监督电话:
0371-67180721(郑州市人社局)
0371-68229805(学校纪委)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了解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名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招聘方案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附件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表.pdf】
附件【附件3: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开设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