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参加就业见习计划实施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8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青阳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早实现就业。
二、招募计划
全县18个出列村,每村设置1个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见习人员在乡村从事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三、招募条件
报名人员主要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就业见习报名采取在县乡村振兴局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青阳县乡村振兴局3楼信息中心。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4日9:00至8月12日17: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填写《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五、岗位对接
8月15日至8月26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岗位匹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相关信息。
县乡村振兴局按照人岗相宜原则,根据见习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在人岗相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监测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县乡村振兴局再结合专业相关、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
六、组织上岗
县乡村振兴局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四份,就业见习人员、县乡村振兴局、见习岗位所属村党组织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县人社局备案。见习活动结束后,县乡村振兴局委托岗位所属村党组织对见习人员进行考评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七、权利义务
县乡村振兴局委托见习岗位所属村级党组织对见习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主动与见习单位解除见习协议;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县乡村振兴局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县乡村振兴局。
八、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县乡村振兴局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安排1400元,所属乡镇按照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根据岗位给予一定的就餐补助等;同时,按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定的标准为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统一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就业资金支出。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青阳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电话:0566-5023609
附件:2022年青阳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见习岗位表.xlsx
2022年青阳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见习岗位表.xlsx【10.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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