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州战略和“雨林英才”工程,加大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和储备,西双版纳州2024年计划面向高校和社会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国内“双一流”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为:《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所列高校。
(二)省内综合排名靠前的5所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
(三)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排名以世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于2023年6月28日发布的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网址为:)。
招引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愿意积极主动服务西双版纳州发展的有志青年。
3.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4. 招引人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同一岗位,符合“六个优先”原则的优先引进,一是博士研究生;二是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三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四是在高等院校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的人员;五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六是具有与招引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7. 承诺在西双版纳州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其间须到基层锻炼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州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作相应违约处理。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西双版纳州内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公务员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
4. 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为州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待遇补贴。除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政策享受正常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
(三)配偶随迁。招引对象配偶在州外,愿意来西双版纳州工作的,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结合个人意愿,予以协调安置工作岗位。
(四)人才礼遇。发放相应类型“雨林惠才卡”,享受相关人才礼遇。
(五)住房保障。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有购买西双版纳州辖区内商品住房意愿的,帮助提供房源参考等服务。
四、招引程序
(一)个人报名。本次招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猎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09:00至6月7日18:00,非报名时间段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按照“六个优先”的原则,根据所报名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综合考虑专业水平、经历业绩等因素,研究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并通过短信、电话反馈,未进入面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视频面谈。面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西双版纳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集中面试。采取现场集中统一面试,根据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取综合平均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引才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健康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在西双版纳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延期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当年内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本人近期正装免冠证件照,背景为浅蓝色(JPG格式);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但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及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PDF格式);
(五)下载《2024年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附件2)认真、准确填写后扫描上传,应届生需盖章后扫描上传(PDF格式);
(六)任学生干部情况(担任校级、院级学生干部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PDF格式);
(七)奖惩情况(应届生加盖校级以上公章的奖励证书,非应届生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
(八)资格证书、专利证书(PDF格式);
(九)其他材料(发表的重要文稿等)(PDF格式)。
(四)(六)(七)(八)(九)项为“六个优先”引进的重要参考材料,非必须提供项,报名人员可结合实际尽量提供。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按岗招引、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七、其他要求
(一)报名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了解招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名人员未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引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2022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详见附件3)。报考者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符。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者,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三)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后,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放弃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参与面试后未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引单位报到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若在面试及后续环节中,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同一岗位面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对违反招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面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3990232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8541
国猎人才网(技术咨询):
0871—65329616(工作日9:0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1: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2022年).pdf
附件3-2: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