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

安徽 0 75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现役军人、凤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以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00至2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安徽小岗干部学院(中共凤阳县委党校)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等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凤阳先锋网及“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10:1,则需组织笔试,参加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需提供材料为:

(1)《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材料。

(五)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人选在凤阳先锋网公布。体检考察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八)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我县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23〕80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文件执行。

(九)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先锋网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6730683(凤阳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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