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队伍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无不宜担任聘用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2.户籍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协助员额法官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试用期工资1690元/月;试用期满合同期工资4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具体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