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位于白洋淀旁,古莲池畔,居京畿重地,毗雄安新区。学院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省内首家独立建制的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主的高职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2年,在52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明确“立足高职、服务IT”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机制,实现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学院积极对接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主动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核心,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打造软件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动漫制作、智能制造、建筑工程、电子商务、会计金融等八大专业群,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在校生12000余人。设有软件工程系、网络工程系、数字传媒系、互联网商务系、计算机应用工程系、智能工程系、体育教学部 、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信息基础教学部等10个系(部),2024年招生专业(方向)45个,招生范围涉及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先后为全国各地培养毕业生近6万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若为学院紧缺专业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5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带头人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目前正处于“争创双高”和“申建职教本科”的关键时期,需要建设一支结构更优、层次更高、素质更强的教师队伍。为进一步优化学院教师队伍结构,更好服务于学院各项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急需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或高水平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已提交的报名申请实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16时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测评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评考核时间、程序等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