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市卫健委审核在市二院进行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在市二院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 2024-05-16 06:06:02 47